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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重庆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2012-02-21

  2012年重庆市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2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决定。

  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2012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

  (二)考试规则按原国家体委1990年发布施行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手册》中相应的测验规则执行。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1。

  (三)中招体育考试以满分50分计入2012年中招升学考试总分。三项考试满分分别为: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

  四、免试和缓考

  (一)免试

  1.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3),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后,经学校报区县(自治县)中招体考小组批准。免试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2.因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需交验所在区县及以上残联部门的证明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获准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3.因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获准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缓考

  1.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签字后可予以缓考。

  2.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3.缓考应在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统一组织补考。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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